96-10-12
推動本縣升格準直轄市
一、本縣升格為準直轄市,可獲中央政府補助更多預算及增加公務人力,提供縣民更好的生活及優質的服務。
二、歡迎在本縣居住而未設籍之鄉親將戶籍遷入本縣,共創「活力新桃園」的願景。
(一)設籍提憑證件:當事人身分證、印章、遷入、遷出地戶口名簿、一年內拍攝照片一張及房屋證明文件。
(二)設籍便民措施,歡迎使用:
1.網路預約申請設籍(電子信箱: guaninhr3@guaninhr.gov.tw)
2.電話預約申請設籍(03-4732050分機201)
3.設置集體設籍服務台。
4.到府服務辦理設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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